转口证哥斯达黎加领事馆盖章、转口证哥斯达黎加领事馆盖章
每份认证文件出来都有唯一的外交认证编码,认字第XXXXX 号,这个是所认证文件的身份标识,可致电外交部查询电话:01065889761,拨通后按4转查询认证号服务;或者可转人工查询,因这个涉及所认证文件的隐私,客服可能不会透露那么多信息;
如果外交部查询不够说服您?那就只能打电话去使馆查询,使馆只告之您这个认证号的文件是从几号签发出来的(文件上的使馆签章都有签发日期的)
有哪些种类的文书可办-理国内领事认证?
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主要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公证等等。
商业类文书(如经济类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主要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INV等等。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转口证哥斯达黎加领事馆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