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验资报告|董事会决议使馆加签
领事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一)、公证、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办-理领事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权威性。
(三)、领事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最后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
领事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馆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领事认证的申办手续一般是企业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经贸促会或其它公证机构认证后再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最后再送相应的驻华使(领)馆认证。
您的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
送往外国使用的,文书使用国在我国设有领馆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同时该领馆辖区包括为您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所在的省(市、区)内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分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举个例子说明:如意大利驻上海有总领馆,并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其领区(即该领馆管辖的范围)包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如您的文书在浙江省出具拟送往意大利使用,应在浙江省外办办-理领事认证后,再送往意驻上海总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无需送外交部领事司和意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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