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后,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一)申请资质证书;
(2)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及电子文档;
(3)全国建筑行业报纸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性报纸刊登遗失作废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