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主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工作经 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 人(含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4 人;大专及以上学 历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 1 人。
(五)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配备必要的水土保持监测仪器、 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