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离婚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