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
2、申请表中签名和盖章齐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应主要审查:
1、 是否填写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是否与原件一致;
4、是否加盖公司公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人员专业是否满足规定;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 专业人员数量、专业、职业等级、年龄等是否满足要求,有4名以上持有中级及以上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4、 劳动合同聘用期大于1年;
5、查验社保缴费期最低为最近一个月、人员缴费证明材料是否加盖基金征集专用章。
四、企业章程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营业范围中是否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公司股东相关情况与申请表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况》是否相符;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是否与原件一致;
六、拟开发项目土地权属资料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与原件一致;
2、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是否与申请企业一致;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是否逾期;
4、划拨项目批准文件是否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