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级”助理工程师职称评价条件
(1)学历、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参加工作;
②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③大学专科毕业,员级职称聘任满2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④中专毕业,员级职称聘任满3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
(2)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和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国家及我省对助理工程师职称学历和任职年限及工作能力等有明确规定的职称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2)凡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初级职称不再考核认定。
(3)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发展目标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全市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4)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转换职称系列或专业,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按照现从事专业申报考核认定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时间可连续计算。
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原则上按季度进行。市直单位申报时间为3月、6月、9月和12月的1日至25日。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一)申报人员通过平台上传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员级职称证书(无员级职称无需上传)、聘任证书(无职称人员无需上传)、继续教育证,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单位通过平台上传材料:单位考核报告、年度考核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九、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全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填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传系统。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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