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因此外资企业在深圳注册所提交材料分为两种情况。
(一)纯外资企业
1境外投资主体资格证明:
(1)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经当地律师楼公证;
(2)属台湾投资者的,须经“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认证;
(3)属境外投资者的,须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个人投资者可以本人到场面签。
2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董事、监事及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注册地址租赁凭证或房产证。
(二)中外合资企业(纸质流程)
1境外投资主体资格证明:
(1)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经当地律师楼公证;
(2)属台湾投资者的,须经“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认证;
(3)属境外投资者的,须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2境内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董事、监事及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注册地址租赁凭证或房产证。
一、内资企业
在深圳注册内资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有自然人和深圳本地企业作为股东的可走全网流程:需提供个人网银U盾/个人数字证书(密码)+企业数字证书(网上申报)。
(1)需要提供网银的人员: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经理;
(2)网银须在深圳当地办理,建议中国银行或者工商银行。
2有自然人和深圳本地企业以及外地企业作为股东的走纸质流程:
(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新设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任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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