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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医院手续办理及条件流程!

发布时间:2020-05-09 14:47:18

2020年整形医院手续办理及条件流程!

      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任何个人与单位新开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审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执业人员资格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非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所需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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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外科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整形外科、麻醉科;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XD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 至少有1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呼吸机 麻醉机

心电监护仪 体外除颤器

自动血压监测仪 吸入麻醉药浓度测定仪

整型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显微镜 1/10000分析天平

血气分析仪 自动生化分析仪

尿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免疫酶标仪 离子分子仪

酸度仪 恒温培养箱

超净工作台 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

脉博氧饱和度监测仪

呼气末二氧化碳浓度测定仪

冰冻切片机 XDMJ密闭柜

紫外线灯 高压MJ设备

电冰箱 洗衣机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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