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连载需要文网文吗?
漫画作为文化输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很多国家所重视的,近些年,国内为了支持各种漫画动漫的创办,营造了一个很好的环境。那么,漫画连载需要文网文吗?
文网文即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从事互联网游戏运营、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动漫属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产品,如果要经营动漫类的产品就需要到当地的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动漫类文网文。
动漫产品分为两类,一是动画产品,一是漫画产品。动画产品指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短片、动画音像制品,影视特效中的动画片段,科教、军事、气象、医疗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漫画产品是指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
无论是动漫的连载,还是漫画的连载,办理文网文的是必不可少的,这将关系到是否合法经营的问题。
办理动漫文网文,需要准备好这些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9、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10、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1、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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