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港珠澳大桥增加新指标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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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副两地牌;累计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2副两地牌;累计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3副两地牌。
2.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公司称为“商号”,投资兴办的公司称为“内承单位”。
3.同一内承单位由多个商号投资的,根据投资比例计算每个商号的纳税额。
4.同一商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允许以不同内承单位名义申办粤港两地车牌,但每次申办只能计算一个内承单位的纳税额,且申办的两地车牌数都将计入该商户所占名额。如,X商号办理第1副车牌选取A企业作为内承单位,则A企业的纳税额应当达到10万元以上;X商号办理第2副车牌可以选取B企业作为内承单位,但B企业的纳税额必须大于50万元。X商号如需申办更多两地车牌,参照第1点要求依次计算所需纳税额。
5.按此申办条件办理的粤港两地牌只能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口岸选定后不能变更。
6.已申请经其他口岸粤港、粤澳两地牌的商号,同样可以按上述条件办理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两地牌,最多可办理3副。
7.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备案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
8.指标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内承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可以延期1年;同一商号名下具有多个指标的,以5万元为基数,每5万元可办理1辆两地车延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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