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简介: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指出:要加强健康管理服务业的管理和正规化,建立人力资源保障机制,促进健康管理行业人才有序流动。由此,健康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将是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响应国家推广行业化标准的号召,规范健康管理行业,提高从业人员健康保健技术操作水平。特组织《保健调理师》鉴定培训,考核合格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
报名对象:从事保健调理工作,要求持证上岗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
职业定义:保健按摩师是根据宾客的需求,运用以保健为目的的按摩技术,在人体体表特定部位施以有一定力量的、有目的的、有规律的手法操作活动的人员。
申报条件:
1、助理保健调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中等专业以上同等学力。
2、高级保健调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照片,鉴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