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办深圳各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各地的医疗水平高低不均,在推出的管理细则上也各有地方特色,这里主要以深圳地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办理去铺展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去年11月,深圳地区出台了有关细则,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办理的首次申办、变更、补办、延期等环节都作了详细的介绍。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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