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一级有综合评审。
考试内容:职业道德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和行业相关法律常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能力。
报考条件如下:
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7)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1)连续工作本职业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