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借助毗邻香港的独特区位优势,不断深化深港合作,充分借鉴香港国际通行商业规则,营造公正、透明、高效、廉洁、诚信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香港在前海开放中的独特作用,在粤港合作框架下,形成两地产业互补、经济一体和社会共融的发展格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位于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与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紧邻深港两个机场、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在珠三角一小时和香港半小时交通圈内,具备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税收优惠
1、注册在深圳的保险企业向前海注册的公司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注册在前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注册在前海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4、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标准,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8%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特殊政策
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1.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2.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3.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前海开发建设。
4.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6.进一步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
7.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
8.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促进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入驻条件
1、符合前海产业准入目录;
2、可采用新设立企业的方式入驻前海,股东可以是区外公司全资控股;企业不能是迁址方式入驻;
3、有可用的公司名称:名称核准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
4、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可以是认缴;
5、在前海有实际办公地址或选择注册地址挂靠在前海商务秘书公司;
6、有相应的公司章程;股东、监事、法人代表及相应的身份证明;
方圆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国际。是一家进驻前海深港服务业合作区的金融商务咨询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发行、 内外资公司注册转让、集团组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转让、投资担保公司注册转让、前海公司地址托管协议续签、互联网金融公司注册转让及运营等服务业务;为投资深圳前海及上海自贸区的国内外企业、机构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专业咨询服务。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岸时代广场西座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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