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天津河北区高新认定还来得及吗补助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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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认定时经理I87-I28I-5O89天津高新补助
高企(上一年)总收入统计口径的相关政策要求有哪些?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还需报送资料吗?
为强化认定后续管理,新修订的《认定办法》新增了企业在获得资格后每年报送材料的义务,即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高企认定通过后如何办理享受税收优惠?I87-I28I-5O89
《工作指引》规定,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时先生I87-I28I-5O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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