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Korea国领事加签自由销售FSC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加签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加签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加签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加签手续。有了领事加签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而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领事加签?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加签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的领事加签,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加签。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加签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领事加签。
哪些文件属于贸促会代理领事加签的业务范畴?
(1)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委托书、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加签的文件。
哪些国家和地区需要办-理领事加签?
目前,要求领事加签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南美、中东、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另外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主要国家有阿根廷、埃及、墨西哥、沙特、阿联酋、阿曼、巴西、科威特、秘鲁、伊朗、印度、俄罗斯、卡塔尔、玻利维亚、希腊、波兰、哥伦比亚、伊拉克、泰国、菲律宾、厄瓜多尔、约旦、利比亚、土耳其、巴基斯坦、缅甸、智利、委内瑞拉、叙利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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