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GMP/TUV/ISO大使馆认证
这些文件都做复印件就好了! 一、进口关税
墨西哥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一,进口关税率主要是援用关税与贸易税协定的海关估价法,对其进口商品征收5种从价关税率,即0、5%、10%、15%和20%。墨西哥关税减免清单中所列产品经常会有调整,因此我国对墨出口外贸企业应保持与该国进口商或海关报关行的经常联系,以便了解优惠产品的变化情况。在墨西哥,关税是用比索支付的。外汇则根据海关所指定的汇率进行兑换。根据《墨西哥海关法》的规定,对各类进口商品征收海关附加税(亦称海关服务费)。税率为进口商品离岸价格的0.8%。该法还规定,若进口商运抵墨西哥的实际进口商品超过商业发票所注明的进口量的10%,或者属于商业发票未列的商品,海关便将这些商品作为违禁品予以没收,同时对进口商处以罚款。另外,墨西哥海关会根据进口商的要求提供有关商品的关税分类材料。这种服务通常是由海关下属的报关行经办的。进出口商应向报关行呈递一份申请书,并附上产品的样品和说明书标签等材料,或者附上产品的照片或同样产品的说明书等。海关所提出的这种预先裁决服务仅供进出口商参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应由出口商签字并注明以下内容:开具发票的地点和日期,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姓名和详细地址;与发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和保险费等。中国出口商提供的中文原始发票必须附一份西班牙文翻译件。发票原件或每份复印件必须附有出口商发票所开列的货物价值和其他单证绝对真实可信的声明。对于空运货物的出口商来说,应当将所需的发票交给承运人,在每张发票复印件上必须注明空运运单的号码。
2.原产地证明:以下产品需要原产地证明才能向墨西哥出口,它们是:玩具、鞋类产品、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自行车、电机设备、手工工具、管道安装配件和萤石等。这些产品进入墨西哥时,出口商如不提供原产地证明,将被征收从52%到1105%不等的反倾销税。上述产品出口额不超过1000美元时则不需要提交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必须有一个被有关各方接受的商会所提供的书面担保,通常的方式是由商会出具经过公证的复印件附在原产地证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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