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民营医院审批标准
国家为了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了建立医疗市场的竞争机制,为了扩大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供给,开始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
伴随国家政策的进一步开放和国家的鼓励,从 2010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开始,社会资本涌入医疗市场的速度在不断加快。
一级民营医院全面审核申请材料:
(1)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提交资料是否齐全
(2)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区域卫生规划
(3)申请人(或单位)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
2、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进行现场查勘,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交局分管领导。
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一级民营医院复审:局分管领导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2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交局领导;
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一级民营医院决定:局领导
1、据审查的意见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2、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提出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不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不予许可,将其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与告知:医政科、窗口工作人员
1、制作《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员审批结果及办理有关手续;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同时,向长沙市卫生局申请备案;
2、申请人(或单位)自收到《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其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批准书有效期为半年,超过有效期动工的医疗机构,要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3、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科目,必须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4、通知申请人(或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我们能帮医院筹备创办做哪些事务:
代办筹建诊所门诊部医院医院执业许可证,提供医院的筹建和开业前的准备:申请设置批准书,提供一系列的信息整合、可性行分析、项目优化调整、专业文书编写、选址调研、图纸设计、资质获取、材料整理、装修的审批、设计、资质和工商办理、医师注册等,完成装修和购买设备,消防环评,医院执业许可证等服务,以及公共关系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组合服务内容)
各类诊所、门诊部、医院,包括:口腔、医疗美容、中医门诊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口腔、美容、肿瘤、康复、护理等)、医疗影像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诊所升级门诊部、门诊部升级医院等。美容院改造成医疗美容诊所或美容门诊。
服务地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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