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
如何办理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一.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具有当地户口。
四.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五.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六.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七.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八.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九.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申请与初审批: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卫生局在收齐全部申报材料后,如同意由县卫生局向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同意应给予书面答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为:诊所及与相关规模的医疗机构为6个月;门诊部或其它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为1年;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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