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有哪些,履行哪些义务?
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有哪些,履行哪些义务?
一、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有哪些,医疗机构执业义务是什么
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机构是法人,如果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纠纷的,要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其主要负责人。特殊情况下,如单位涉及犯罪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3、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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