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质认定
政策因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15日
申报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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