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广播电视许可证、营业演出许可证、网络文化许可证等办理
咨询顾问:杨经理
网络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制作、小程序等相关机构需持证经营
随着网络短视频火爆,最近有一款很火的APP,很多人都“深受其害”,很多人都在上面发布很多有意思的小视频,然后博取大量的关注,类似的APP有很多,比如“抖音,“微视”等等。那么这一类的公司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呢?办理的时候有什么基本要求呢?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发布小视频的公司需要办理哪些证件。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对网络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制作、小程序平台等提出必须要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才可上传相关作品。各大视听平台如:百度视频、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等也都需要审核是否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是否有网络备案。咨询顾问:杨经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讯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今日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同时,网络短视频平台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并实施信息共享机制,对被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中的人员,各网络短视频平台在规定时期内不得为其开通上传账户。设立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有效防止未成人沉迷短视频。
全文如下:
一、总体规范
1.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2.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
3.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
4.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5.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审核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6.对不遵守本规范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内容管理规范
1.网络短视频平台在内容版面设置上,应当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正向议题设置,加强正能量内容建设和储备。
2.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3.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遵守国家新闻节目管理规定,不得转发UGC上传的时政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不得转发尚未核实是否具有视听新闻节目首发资质的PGC机构上传的时政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
4.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转发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中的片段,以及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节目中的片段。
5.网络短视频平台对节目内容的审核,应当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的内容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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