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一)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宜设置在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以便为人们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
(2)宜靠近电梯设置;
(3)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
(4)疏散楼梯应保持上、下畅通,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平屋顶,以便当向下疏散的路径发生堵塞或被烟气切断时,人员能上到屋顶暂时避难,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应避免不同的人流路线相互交叉;
(二)疏散门
(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疏散开启方向不限(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
(2)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外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3)当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疏散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5)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m的防护挑檐;
(三)安全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当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1)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30%;
(四)公共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规定的2、3层建筑;
(3)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一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之间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设一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五)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4)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至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六)厂房、仓库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1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厂房、仓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6)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7)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地下、半地下建筑没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由于地下建筑设置较多的地上出口有困难,所以当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七)洁净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符合下列要求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
(2)丙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时;
(3)丁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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