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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执业许可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9-10-08 11:39:55

深圳医疗执业许可证办理

  我司代办全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服务外包、美容主诊多点、医美高端猎头、医疗机构转让,我提供“一条龙”全流程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制定合适解决方案,在短时间内帮助企业解决招聘难、许可证申请难等问题。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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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申请办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科、口腔、儿科等科室。

2、办理《医疗美容诊所执业许可证》整形医院、美容门诊部、美容诊所、增加科室。

3、办理《中医诊所备案证》。

4、医院、门诊部、诊所变更、科室变更、更换法人。

5、核名,门店评估,装修策划。

二、医疗服务外包

1、避免组织过度膨胀,集中人力资源降低成本。

2、降低成本,资金可发挥更高效益。

3、投资致力医院竞争力,提升效益与满意度。

4、使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发挥到极致,医院可以运作更灵活。

5、增加医疗机构信誉,规范医疗机构各项制度。

6、医疗器械,医药,规范管理。

三、医美高端猎头

1、美容主诊医师多点执业

2、帮助企业制订招聘解决方案。

3、根据企业需求定向挖掘合适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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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审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申请所需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一级综合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99张。 

二、 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 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 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一级中医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79张。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 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 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四) 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 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 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级中医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1.0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 临床科室主任必须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五)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六)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二)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三)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美容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的相应专科医师;(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