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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4 17:55:56

新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公司的步骤及申请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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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公司的步骤及申请条见

不良资产处置公司的经营范围:受委托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企业和个人提供不了资产的处置和收购服务。

注册不良资产公司的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前往工商局填写一份表格《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完给所有股东进行签名确认,再由工商局人员经过系统审查有无重复的名字,如果没有,则工商局会给一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局取一套新公司设立登记的文件及表格,按要求填写和股东法人签字,《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商局的注册科,审查完没有问题会发放一份受理文件。(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前往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刻章,一般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三、注册不良资产公司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3、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4、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资产管理公司满足银监会规定的以下条件即可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地方专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属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资质: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二)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队;

(三)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经营业绩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五)资质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受前款第四、第五项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