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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整形医院审批正规流程

发布时间:2020-05-11 10:04:06

深圳整形医院审批正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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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整形机构按卫生部标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2002103号)由高到低可分为:整形外科医院、门诊部、诊所(科室),级别越高,标准越严格。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一、机构设置、登记

第五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

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销。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 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二、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非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第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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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外科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整形外科、麻醉科;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XD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至少有1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基本设备:

呼吸机 麻醉机

心电监护仪 体外除颤器

自动血压监测仪 吸入麻醉药浓度测定仪

整型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显微镜 1/10000分析天平

血气分析仪 自动生化分析仪

尿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免疫酶标仪 离子分子仪

酸度仪 恒温培养箱

超净工作台 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

脉博氧饱和度监测仪

呼气末二氧化碳浓度测定仪

冰冻切片机 XDMJ密闭柜

紫外线灯 高压MJ设备

电冰箱 洗衣机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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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外科门诊部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整形外科、观察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整形外科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的整形外科医师;(三)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在两台手术床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手术床应增加手术室使用面积7平方米。 

四、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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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门诊部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床4张,手术床2台。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皮肤科、物理治疗室、美容咨询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张美容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四)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四) 诊室每美容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