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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19深圳典当行的办理条件,新措施后有哪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9-06-25 10:05:43

一、深圳典当行的背景和性质


典当行并不神秘,从根本属性上说,它们其实是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需要周转资金时,你可以求助于它们,但如果想卖东西,找它们可并不划算。


门店只是招牌,其实它们是放贷的


开进商场、社区,设置销售展柜或店铺,都是为了拉近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让典当行也变成可逛的门店。一位典当行经理说。典当,本质是有足值抵押物前提下的借贷行为,大部分典当行现在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收取资金“息费”,包括综合费用和利息。只有当“绝当”出现时,当品才会被出售。绝当是指典当期限届满后,如果当户不赎当或续当,物品则作为绝当品出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了综合费用的最高限额,民品(即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照相机)月费率不超过4.2%、房地产2.7%、财产权利(股票、股权等)2.4%,利息则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月利率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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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深圳设立典当行的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申请深圳设立典当行的程序


一、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二、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三、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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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典当行公司设立和申请


五、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