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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网络络视听经营许可转让所需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10-15 10:44:41

我公司受客户委托转让一张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注册地在北京,成立时间10年,注册资金1000万。在最近国企整改,原国有控股退出,目前股东结构为三个自然人,百分百持有股份。主要经营范围为第二类里面的一项至六项。卖家协助报审,增项。


没有任何处罚通报,在行业中名声很不错。有PC和移动端APP,还有一个网站备案。这种牌子,在市面上可以流通的几乎没有,行业人士也知道这个牌照的含金量。可遇不可求,非常稀缺。期待您的电话咨询。


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是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的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网络视听经营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当时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影视公司,工作室开展了直播等方面业务,就必须有网络视听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转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受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分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核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


转让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新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北京市


注册资本:200万


经营范围:教育咨询 音乐培训  美术培训 舞蹈培训 家用电器  五金交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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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9号楼1002


主营范围:工商注册  收转执照 代理记账 税收筹划等


名人语录:


如果不会飞翔,理想的翅膀反倒成了生活的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