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美容整形诊所标准流程!
医疗美容诊所开设要求标准每个地区都不同,大部分由当地政府根据政策而定,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开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由个体户开设医疗美容诊所(由于执业医师证件进行申请医疗机构)
2、由公司开设医疗美容诊所(法人非医务人员,执业医师证担任主要负责人)
3、深圳开设医疗美容诊所(法人与负责都可以非务人员担任)
一、申报美容整形诊所条件: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和建筑平面图;
5、设置申请单位(人)的基本情况证明(资质条件);
6、由两个法人共同申请的,应提交有效的合同书和协议书;
7、设置申请人资信证明;
8、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建设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的相应专科医师,取得美容主诊资格,主治医师职称以上。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美容床 电冰箱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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